重疾/中症/轻症多次赔付不分组,重疾赔付后,非对应轻症/中症继续有效,
重疾赔付后,非对应轻症/中症继续有效。
1
投保年龄:7天至70周岁
2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3年、5年、10年、20年
3
保障期间:终身
钟先生,30周岁,今年喜得麟儿,为0岁的男宝宝精心挑选中意人寿的《悦享安康全能版产品组合计划》,19年交费,投保方案具体如下:
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最多给付两次(两次确诊日期间隔不小于一年)。
轻症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且确认前未患合同中对应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向被保险人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最多给付两次(两次确诊日期间隔不小于一年)。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我们将向本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本合同随即终止:(1)累计已支付的本合同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2)本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若被保险人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我们将按照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豁免保险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确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或者轻症疾病,我们将自确诊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开始,豁免合同有效期内的剩余应付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具体保险责任详见条款约定)
犹豫期及退保提示
自您签收合同的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您可书面申请解除合同,公司在收取工本费后退还您所交的保险费。在犹豫期后,您可以书面申请解除合同,自我们收到合同解除申请书起,合同效力终止,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有一定的损失。
此产品介绍仅供参考,详细保险内容以正式保险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