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 1本产品旨在向被保险人提供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的身故或全残的给付。

  • 2保费低,保障高,投保简便,解决企、事业单位员工身故后抚恤金问题。

  • 3提供24小时全球性保障。

  • 4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并能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团体在职成员均可参保,其符合条件的配偶及子女可作为连带被保险人参保,体现团体福利。

投保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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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计划二,月交保费128元,最多可获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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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只需4.3元,足不出户即刻拥有全面保障!
投保指引
犹豫期及退保提示
  • 1自您签收合同次日起,您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您可书面申请解除合同,公司在收取工本费后还您所交的保险费。

  • 2在犹豫期后,您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合同,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合同终止。

  • 3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责任免除
  •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 8被保险人自残。

  • 9被保险人未经医师处方使用处方药品。

  • 10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及精神疾病。

  • 11被保险人以职业运动员身份参加的运动,或参与可获取报酬的运动,或参加合同责任免除条款中所约定的项目的竞赛、表演或专业训练。

  • 1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 13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 14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 15因上述1—7项原因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因上述1—11项原因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因上述1—7,12—14项原因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终末期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此产品介绍仅供参考,详细保险内容以正式保险合同为准。了解保障详情、量身定制投保方案,请联系真意保险代理有限公司